关于开展《皮山县全民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演讲大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全民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和田地区开展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做好皮山县推广国家通用语工作,现在就关于开展《皮山县全民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演讲大赛活动方案》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九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特别是陈全国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结合我县实施全民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程,努力提升各民族群众语言能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建设与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相适应的语言文化环境提供有力支持,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语言环境。
二、活动目的和意义
围绕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语言文字发展方略,大力宣传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学习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激发全疆各族人民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认同感、自豪感,扩大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在社会层面和群众中的知晓度。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实践活动,不断增强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不断增强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意识,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三、活动主题和演讲范围
(一)活动主题。以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
(二)演讲范围。紧紧围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优秀革命传统为内容。参赛选手主管单位要认真审核演讲内容,确保万无一失。
四、活动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前将附件1《皮山县全民学习国家通用语演讲大赛报名表》(电子版登录皮山党建网通知公告栏下载)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2017年9月30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三峡影剧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比赛形式:比赛为1分钟的自我介绍和4分钟的作品朗诵两个环节。
(四)奖项设置:现场公布比赛成绩和名次,并给予奖励,分别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奖优秀组织奖6名。
(五)参赛人员和名额分配
1.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各推选1名参赛选手;县各成员单位按照所负责行业部门各推选1名参赛选手;县直各单位由人社局负责组织动员报名;其它有意向参赛人按照“归口负责”的原则报所属行业系统报名。参赛选手不得为:翻译专业人员、民考汉人员。
2.各选手分管领导带队参加。
3.评委团由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教育局、商经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局、住建局、卫计委、财政局、各选派1名副科级以上领导担任。
五、活动要求
(一)紧扣主题。皮山县全民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要将此次活动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高度重视做好人员选报、演讲内容等方面的把关审核工作。
(二)服装要求。参赛选手着正装或民族特色服饰,党员佩戴党徽。
(三)做好舆论宣传。文广旅游局、电子政务办、皮山县零距离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
联系人:阿不力米提·司马义 联系电话:13899469697
电子邮箱:2151924635qq.com
附件:1皮山县全民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演讲大赛报名表;
附件:2评分标准。
皮山县委宣传部
皮山县学语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
皮山县全民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演讲大赛报名表.xlsx 附件:2皮山县全民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演讲大赛评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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