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定不移”重要指示,落实自治区党委稳定改革发展“组合拳”要求,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全面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队伍职业化建设,打牢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组织基础。现结合和田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
围绕打好“三场硬仗”、打赢“一场人民战争”,以全面加强和推进村党组织书记职业化建设为目的,以选派国家公职人员到村任职为抓手,力争2017年年底前,全地区村党组织书记职业化达到60%,2018年达到80%,力争实现全覆盖,切实筑牢村级战斗堡垒,打造过硬干部队伍,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措施
(一)选派对象
地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退休干部,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和天池计划人员。
(二)选派任期
凡到村任职的国家公职人员,原则上任期3年,与县市组织部门签订聘用合同,每个聘期1年,期满考核定等称职以上等次的续聘。
(三)选派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政治素质过硬,面对大是大非立场坚定、旗帜鲜明,面对“三股势力”敢于斗争、敢于牺牲,在关键时刻、危急关头、重大突发事件中冲得上、不退缩、敢亮剑。
3.在维护社会稳定、建强基层组织、做好群众工作、发展农村经济、推进脱贫攻坚等方面思路清、作风硬、能力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4.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双语”能力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选派程序
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和群众举荐的方式,经地县两级组织部门考察合格,由乡镇党委研究任命,并报地县组织部门备案。
自荐、推荐和举荐工作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开始,原则上7月25日结束;组织考察工作原则上8月中旬结束,8月底前任命上岗。
个人自荐需向地县组织部门提交自荐信;组织推荐需由国家公职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向地县组织部门提交推荐函;群众举荐需由国家公职人员所在村(社区)10名以上群众向地县组织部门提交联名举荐信。地县两级组织部门举荐联系人附后。
(五)保障激励
1.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国家公职人员,全部纳入后备干部队伍予以关注培养,与原单位工作脱钩,保留职级待遇,保留工资关系。
2.国家公职人员到村任职期间,由各县市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等享受“访惠聚”驻村工作队月生活补贴。
3.对聘期内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经组织考察认定,半年或一年即可提拔一个职级。
4.鼓励退休干部到村任党组织书记,对1个聘期内考核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上调一级的工资标准,连续3年每月进行奖励;对2个聘期内考核称职以上等次的,连续6年每月进行奖励,以此类推。
5.对企业职工、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及天池计划人员任村党组织书记的,连续3年考核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定向招录为公务员或解决事业编制。
6.地区选派到村任党组织书记的干部,享受职务职级并行政策。
7.选拔任用副科级以上干部,有担任村支部书记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优先选拔。
8.实行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奖励制度,任职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同比增收超过20%的,超出部分的40%用于奖励村干部,其中50%奖励村级党组织书记。
(六)管理措施
1.到村任职国家公职人员,连续任满3个聘期、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经本人申请、组织批准后可返回原单位工作。
2.将村级后备干部培养情况作为村党组织书记履职考核重要内容,作为提拔任职的重要条件,每名党组织书记至少培养2名村级正职后备干部,对后备干部培养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不能评先选优,不能提拔使用。
3.对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的,本人在乡镇干部大会上作出专题说明,实行为期3个月的召回培养,召回期间所需费用由本人承担,并暂停签订任期聘用合同,培训合格后方可续聘。召回期间停发“访惠聚”驻村工作生活补贴。
4.对年度考核不称职或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免去村党组织书记职务,解除任期聘用合同,按照干部年度考核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三、几点要求
(一)广泛宣传。各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地直各单位要把鼓励国家公职人员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作为推进村党组织书记职业化建设的先导性和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深入广泛宣传,确保到村到人、人人皆知。地县两级组织部门要积极动员农牧民群众联名举荐,动员各级部门单位进行组织推荐,切实把适合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
(二)动员鼓励。各县市、地直各单位要切实把动员鼓励国家公职人员到村任职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途径,多方鼓励干部自荐报名,或以单位党组织的名义进行推荐。对自荐报名的干部要大力支持,不得设置障碍;对其在村任职期间要多方关爱关怀、支持帮助,确保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
(三)加强管理。选派国家公职人员到村任职工作落实情况及村党组织书记职业化建设情况将作为对各县市组织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市委组织部门要会同乡镇党委,对现有村支部书记进行摸底排队,对工作优秀的,给予表彰鼓励;对工作称职的,抓好教育培养;对不胜任现职的,于8月15日前全部调整撤换完毕。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力量要切实发挥传帮带作用,帮助村干部增强素质、提升能力,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附件:举荐到村任职地县两级联系人名单。